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轧辊7#|||Ф220mm 孔径Ф95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2 | 轧辊2#|||Ф360mm 孔径Ф110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3 | 轧辊1#|||Ф360mm 孔径Ф130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4 | 轧辊|12#||Ф220mm 孔径Ф95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5 | 轧辊|11#||Ф220mm 孔径Ф95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6 | 轧辊|10#||Ф220mm 孔径Ф95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7 | 轧辊|9#||Ф220mm 孔径Ф95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8 | 轧辊|8#||Ф220mm 孔径Ф95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9 | 轧辊|6#||Ф360mm 孔径Ф110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10 | 轧辊|5#||Ф360mm 孔径Ф110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11 | 轧辊|4#||Ф360mm 孔径Ф110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12 | 轧辊|3#||Ф360mm 孔径Ф110mm||西马克|
| 只 | 4 |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 铜冠铜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
四、拟供应单位
SMS Group GmbH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此轧辊用于铜冠铜材CR3500连铸连轧生产线轧机,SMS Group GMBH为此生产线的原生产厂家,为保证轧辊使用效果和寿命,保持铜杆的质量稳定,同意使用单位的指定报告要求,向原生产厂家SMS Group GMBH继续采购此生产配套物资。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配套服务的有色金属加工行业制造商,近三年生产的有色金属加工配件在铜杆连铸连轧生产线的应用不少于5次,且年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等。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铜冠物资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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