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齐齐哈尔市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链升级项目10KV开闭所用电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 组织询比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链升级项目10KV开闭所用电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3158
1.3采购内容:设备材料/1批(详见采购文件)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日内
1.5交货地点:富拉尔基区西南工业园区内
1.6采购预算:610000.00元(含运输、安装、税等一切费用)
1.7质保期:安装调试运行后质保1年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具备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原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3供应商须提供公司财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自拟)
2.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
2.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0万元及以上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发票及验真件复印件)
2.6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 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日9:00至2025年9月4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 系统使用费
4.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16:00(北京时间)。
4.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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