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及要求: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40万元) 2021年7月,省自然资源厅出具《关于印发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38号),文中明确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应尽快开展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水利、林业、住建、卫健等部门配合)编制《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2022年3月-4月,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2022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2]80号)、《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2]97号),明确应于2022年年内完成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022年4月,娄底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具《关于2022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娄生环委办[2022]5号),明确了2022年年内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和构建物调查工作(80万元) 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和构建物调查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1]241号),按照县级及以上、千吨万人和乡镇级千人以上、农村千人以上三个阶段分别开展工作,全面掌握全省水源地基础信息,核准保护区矢量边界;全面摸清水源保护区人工构建物情况,建立构筑物台账和水源地环境风险源清单。 2022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再次出具《关于2022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2]80号),再次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和构建物调查工作的要求。 2022年4月,娄底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具《关于2022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娄生环委办[2022]5号),明确了2022年年内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和构建物调查工作的要求。 3、服务内容: 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涉及县市区的服务内容:根据工作部署,开展保护区勘界定标,核准相关矢量数据,将相关数据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具体工作包括:①勘界定标;②根据勘界定标的成果对水源地矢量数据进行核实;③按时间要求将水源地矢量数据录入“湖南省饮用水源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④形成涟源市集中式饮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报告。 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和构筑物调查工作涉及县市区的服务内容:对已划定的乡镇级千吨万人以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基础信息和构筑物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并通过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审核以及上报“湖南省饮用水源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具体工作包括:①卫片解析及图斑分类(按照工矿企业、旅游设施、养殖场、水面养殖、河道漂浮物、采砂码头、交通码头、货物码头、渡口、岸线建设、岸线破坏、排污口/排渍口/沟渠、桥梁、水坝/电站、居民点/农家乐/房地产项目、污水处理厂、道路、林地、农业种植等19项类分类);②按照分类后的图斑,逐一对各个图斑进行现场勘查,记录各个类型图斑的基本信息;③通过省环科院的审核,上报“湖南省饮用水源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4、验收标准:国土空间规划按实际要求将水源地矢量数据录入“湖南省饮用水源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并编制完成《涟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报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和构筑物调查工作通过省环科院的审核,上报“湖南省饮用水源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5、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6人,技术人员需具备规划类或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