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金地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遴选投资人的公告
太仆寺旗金地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钨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国建华、张正辉申请,太仆寺旗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2日作出(2023)内25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国建华、张正辉对太仆寺旗金地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0月7日指定内蒙古正信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有效整合资源,提升太仆寺旗金地钨业有限责任公司价值,管理人依照《中和热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遴选投资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为重整程序。
(二)本公告披露的金地钨业公司相关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使用,并不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金地钨业公司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三)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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