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烟台华冠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
所在地:烟台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4,479.37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烟台华冠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合计4,621.40万元,其中:本金3,158.18万元,利息1,449.00万元(利息计算至2024年1月1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其他费用14.21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债务企业所在地为烟台市。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费用 | 担保类型 |
1 | 烟台华冠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1878.81 | 790.23 | 8.05 | 抵押、保证 |
2 | 烟台华冠制盖有限公司 | 1279.37 | 658.77 | 6.16 | 抵押、保证 |
合计 | 3158.18 | 1449 | 14.21 |
注: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第1户 烟台华冠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烟台华冠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15日,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为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明达西路19号,法定代表人为郭仁贤,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3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为8500万元,其中:郭仁贤出资882万元,占比67.69%;郭晶出资421万元,占比32.31%。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装饰材料、 五金交电、 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 土产杂品、 水泥、 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包装制品、包装材料、金属制品、冲压制品、模具的设计、加工;水暖安装,塑料包装;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21年7月申请破产,目前破产申请已被驳回。
保证人情况
1、烟台华冠制盖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市芝罘渤海福利综合加工厂、烟台芝罘包装制品厂)成立于1990年11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郭仁贤,注册资金1000万,实缴资本1000万元,郭仁贤出资700万元,占比70%,郭晶出资300万元,占比30%。注册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明达西路19号,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经营范围为:金属瓶盖制造;压延、加工铝带材及革制座背垫加工、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2、保证人烟台汇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郭晶,注册资金400万,实缴资本400万元,郭晶出资380万元,占比90%,郭仁贤出资40万元,占比10%。注册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明达西路19号,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为: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需许可经营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郭仁贤,男,住烟台市芝罘区。
4、郭晶,女,住烟台市芝罘区。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烟台华冠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明达西路19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莱字第L025963号、L025964号、L025965号)及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明达西路1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烟国用(2015)第2220号)。本抵押登记为第一顺位抵押。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并申请执行,诉讼文号为(2020)鲁0602民初4471号,执行文号为(2021)鲁0602执前调4083号,执行法院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第2户 烟台华冠制盖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同上文介绍。
保证人情况
1、烟台华冠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上文介绍。
2、烟台汇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详见上文介绍。
3、郭仁贤,男,住烟台市芝罘区。
4、郭晶,女,住烟台市芝罘区。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烟台华冠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明达西路19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莱字第L025963号、L025964号、L025965号)及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明达西路1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烟国用(2015)第2220号)。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确权并已申请执行,诉讼文号为(2020)鲁0602民初6279号),执行文号为(2021)鲁0602执前调4084号,执行法院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单户处置或与其他债权打包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6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85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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