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宝新KT442磨床大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宝新KT442磨床大修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厂区内 。
2.2服务周期:18个月。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是电气软硬件全部升级,电柜整体更新,驱动升级为西门子变频器,四个轴电机升级更换。对导轨进行加工,精度调整、对导轨面铲刮并配刮,头尾架精度偏差铲刮修复调整,更换必要的传动件,使各项精度达到出厂要求,最终使磨床各项指标达到用户使用要求,完全符合宝新公司生产工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开标当日数据)。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开标当日数据)。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冷轧不锈钢或冷轧有色金属轧辊磨床制造或大修改造方面的业绩。
6、投标人须承诺:所有承包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单位实施,投标人承担项目的总体安全责任,确保参与相关作业的人员具备合法合规的操作资格。如涉及到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相应有效证件上岗,人数配置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严格遵守相关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招标项目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15时00分至2025年10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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