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

保标招标 > 有色金属 > 招标信息 > 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

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

· 2024-06-07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江苏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凤凰南路18号(D)所在地区320000 - 320900
法定代表人金光涛成立时间2007-11-08
注册资本(万元)8333.000000(人民币) 企业类型A19002
经济类型A05006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903667634052L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通讯设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电池系统、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制造及其零部件加工,各种模具及其标准件设计、生产,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及合金零部件加工与销售,合金加工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合金制造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5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5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大)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上海锐毕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35.97
2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
3盐城锐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6.02
4盐城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
5盐城海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8.01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1722.59245572.72529372.725293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11606.61265114039.817714-2433.205063
审计机构盐城中博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4-04-307524.236696-302.301817-302.301817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10065.58931212801.096192-2735.506880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中色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中色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特别事项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3)第A10265号)等备查文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6.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组织签约通知书》约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条款。
(2)产权转让中涉及的税收与有关交易服务费用等,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约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中色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12.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合作机构信息

文章推荐:

新疆中油路桥公司浙江油田川渝地区钻前工程施工 物资框架采购

c5项目辅材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

核电项目混凝土泵管采购采购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